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加分表
項目 |
編號 |
考生條件 |
具體要求 |
加分 |
證明單位 |
政
策
照
顧
對
象 |
1 |
烈士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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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,由報考學校或區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戶口所在區(qū)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證明 |
2 |
少數(shù)民族 |
高中階段從邊疆、山區(qū)、牧區(qū)、少數(shù)民族聚集地區(qū)轉學到本市的少數(shù)民族考生 |
5分,由報考學;騾^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戶口簿和身份證 |
3 |
歸僑、歸僑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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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,由報考學;騾^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上海市僑辦 |
4 |
華僑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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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,由報考學校或區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戶口所在區(qū)僑辦證明 |
5 |
臺灣省籍(含臺灣戶籍)考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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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,由報考學;騾^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上海市臺聯(lián)會 |
6 |
自主就業(yè)的退役士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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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,由報考學;騾^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憑退伍證書、立功受獎證書、安置部門證明 |
退役軍人 |
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戰(zhàn)區(qū)(原大軍區(qū))(含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 |
20分,由報考學;騾^(qū)招考機構審核 |
說明:1.以上加分項目不累加累計。
2.以上加分項目只適用全國統(tǒng)考招生階段。
3.以上加分項目的受理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23日,逾期不予辦理。
4.以上加分項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(yè)、高水平運動隊、高校專
項計劃等招生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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